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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戶須知
有關專業投資者基金股份申購流程
(a) 客戶如有意認購基金股份,請參閲《每月基金資訊》,或瀏覽本網站的基金資料,亦可聯絡我司客戶服務部。
(b) 如客戶落實認購基金股份,請先提供以下文件副本供我司審閲,以便本公司安排香港證監會持牌代表準備開戶文件,並於簽署日親身會見客戶並見證客戶簽署:
個人專業投資者
(1) 身份證明文件(居民身份證正面、反面及護照相片頁)
(2) 三個月內發出的有效住址證明(銀行結單、水、電、煤、電話單)
(3) 資產證明:最近12個月內發出,投資組合不少於港幣$8,000,000或等值外幣的結單副本
(4) 收入證明(如適用)
(5) 用於交付投資款項並於香港開立之銀行帳戶資料
機構專業投資者
(1) 有關認購基金的董事會決議摘錄
(2) 公司註冊證書
(3) 商業登記證
(4) 組織章程細則
(5) 周年申報表
(6) 董事資料詳情
(7) 組織結構圖
(8) 董事股東最終權益擁有人之身份證明文件(如適用)
(9) 董事股東最終權益擁有人之住址證明(如適用)
(10) 最近16個月內的經審計財務報表之副本;及最近12個月內發出,擁有的總資產不少於港幣$40,000,000或等值外幣的結單副本。
為確保申購申請被及時處理,請客戶務必遵守以下截止期限:
* 申購文件:須於認購日前至少十四(14)天收到。
* 清算資金:須於認購日前七(7)天到賬,若文件或資金未能按時送達,該申請將被自動推遲至下一個認購日(即每月第一個工作日或第15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)處理。